我國懲戒失信行為呈現新的特點,政府部門聯合對失信主體實施失信懲戒措施,成為提升政府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今年1月至2月,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聯合對失信主體實施失信懲戒措施的案例60,587件,各地方通過在信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失信主體信息、限制為失信主體辦理營業執照、限制失信主體獲得審批投資、限制失信主體參與政府采購、限制失信主體獲得貸款等方式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黑名單信息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社會治理、城市建設等各領域得到廣泛應用。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的有關黑名單信息顯示,全國各省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歸集、報送各類聯合懲戒案例169,614件。其中,失信主體主動整改失信行為,經信用修復后退出黑名單的案例為63,244件,兩個以上管理部門聯合對失信主體實施失信懲戒措施的案例為60,587件。
截至2019年2月,全國法院累計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322萬人次,限制乘坐火車561萬人次,限制乘坐飛機1941萬人次,限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高管29萬人次,366萬名失信被執行人懾于聯合信用懲戒主動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有關專家指出,我國誠信建設不斷取得階段性成績,仍需相關部門協同推進,以強化監管治理力度。